Subject: OPT-1
Time: 2:14:00 PM EDT
Author: wmclawfirm
符合资格的学生可申请OPT延期
什么是OPT?
OPT是暂时的就业,直接关系到F – 1学生所学专业。根据以前的规定,F - 1学生可以获得总计最多12个月的OPT期,无论是学业完成之前或之后。
学业完成前的OPT
在注册入学满一学年之后,F - 1学生可获准参加在学业完成之前的OPT, 这类OPT必须和所学专业有直接关系。 获准这类OPT的学生在学校开学的时候必须半职工作,学校不开学时可以全职工作。
学业完成后的OPT
F - 1学生可获准参加学业完成后的OPT,此类OPT必须和所学专业直接相关。
新制度规定,某些学生可获得17个月的延长期。通常,递交H-1B申请的外国学生如果OPT在8月1日之前结束 (在10月1日H-1B生效日之前的GAP),移民局不准许在美国转为H-1B身份。在申请H-1B 时应选择了出境重新申请签证。有这样的选择,移民局官员批准H-1B时,批准书上没有新的I-94卡(号码),H-1B申请受益人必须出境申请H-1B签证后再回到美国工作。
根据4月8日生效的OPT 新条例,已递交H-1B申请的OPT 学生,只要在H-1B抽签中抽中H-1B名额,即使OPT 在H-1B生效日10月1日之前过期 (出现GAP),其OPT工作许可可“自动”延长到H-1B名额开始日期10月1日。这条规定适用于所有专业并被抽中H-1B名额的学生。因为此条例公布于H-1B申请递交日之后,很多外籍学生在申请H-1B时应选择了出境重新申请签证。针对这个问题移民局在4月18日公布了解决的方案。递交H-1B申请的雇主或律师必须在收到被抽中H-1B 的收据后30天内通知并请求OPT延期。
普通的OPT申请必须在毕业前90天或毕业后60天之内提出,且必须是在DSO在SEVIS系统记录了建议实施OPT之后的30天之内提出。
张先正律师
Rebecca Fu助理Written by wmclawfirm Blog about this entry